新竹市政府為解決新竹地區交通困境、市民對交通改善的殷切期望,以及促進大眾運輸發展的急迫性,主動推動輕軌運輸系統,惟因為建設經費取得困難,始終無法進一步推動後續之設計與興建作業。緣此,本計畫將針對新竹縣、市範圍運輸需求,因應時空環境調整,研擬實施輕軌系統之可行性。
新竹市政府為解決新竹地區交通困境、市民對交通改善的殷切期望,以及促進大眾運輸發展的急迫性,主動推動輕軌運輸系統,惟因為建設經費取得困難,始終無法進一步推動後續之設計與興建作業。緣此,本計畫將針對新竹縣、市範圍運輸需求,因應時空環境調整,研擬實施輕軌系統之可行性。
本計畫依據促參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針對市場空間使用適宜性、相關設備之更新項目需求及財務分析進行可行性評估,並協助政府後續政策公告及民間業者依照促參法第四十六條,透過民間自提ROT方式推動,以保有規劃創意與彈性,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創造兼具市場營運及整體空間改善之最佳效益。
本案就財政局經管之市有非公用土地進行開發可行性評估,結合基地區位潛力與地方活動需求分析,研擬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新北市簡易都更或以其它方式開發,並辦理招商作業,以達改善窳陋地區生活環境,促進公有土地有效運用、創造公產價值之目標。
同「永和區中正段764、765、766及813地號等4筆古蹟土地跨區容移申請案」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位於新北市林口區林口特定區計畫,屬第二種住宅區,包括新北市林口區麗林段573地號等1筆土地,接受基地面積為788.04平方公尺。
新竹市政府於民國102年辦理「新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遷移可行性分析暨先期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並規劃農產運銷公司遷移至新的營運地點。預計配合都市計畫遷移至規劃建議用地,本案將針對此規劃建議用地提供配置規劃原則與規劃構想。
本案規劃將臺北市松山區「復源新村」與「西松新村」眷村土地,捐贈與臺市政作為鄰里性開放空間,現況已作公園綠地使用,透過容積調派作業方式,進行都市計畫主要及細部計畫個案變更,並於都市計畫書內載明相關容積送出及接受基地。
考量永和都市計畫範圍內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嚴重不足,為避免同區容積移轉造成區內公共設施負擔及開發衝擊,故本案申請將位於永和都市計畫之永和網溪別墅容積移轉至新北市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二種住宅區,透過跨區容積移轉方式完善永和地區之公共設施環境,有效利用林口區土地資源。
以基隆市四個火車站周邊地區為主,包括「基隆車站南遷200公尺現址」、「三坑火車站」、「七堵火車站」及「八堵火車站」擬由都市發展、交通運輸、工程技術、用地取得、環境影響、法律、經濟效益、財務及營運等不同專業層面,進行車站遷移可行性評估之探討分析,並確認對於整體都市發展之最有利方案,以供區位決策之參考。
計畫內容就延伸段場站周邊土地進行整體開發規劃,發揮本路段串接桃園都會及新北都會雙捷運交會優勢,將捷運建設後之土地開發動能,集中於周邊各新興開發區,塑造八德大湳為大桃園都會區宜居花園新城。針對捷運建設後TIF也進行研析與估計,將相關外溢效益挹注捷運建設,提高計畫自償率,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爭取中央核定。
本計畫乃協助新北市捷運處,報核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增設A2a站及A5a站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暨綜合規劃。A2a車站及A5a車站分屬三重區及泰山區,位處新北市重要政策之「閃耀五星計畫」與「繁星計畫」範圍內,其設置將有助於帶動「二重疏洪道兩側重劃區」及「塭仔圳重劃區」之開發,加速地方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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