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以彰美路六段與永樂路為界;東以彰美路五段為界;南以仁美路為界;西以和卿路為界
30.39公頃
彰化縣政府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就都市發展狀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及評估,藉以劃定更新地區,並提出更新發展策略,引導政府建設與民間資源。因此,本案規劃出可作為後續推動都市更新事業及政府公共建設計畫之指導,以改善老舊社區的居住環境品質,促進土地資源活化及帶動市容景觀改善。
計畫範圍
發展定位
道路空間改善
閒置空間綠美化
更新模擬